罚款20万!仅因为一张警示标志!多家企业被罚!105
发表时间:2024-09-05 17:30 安全警示标志是设在作业现场的第一道防线 能够提醒工作人员预防危险 从而避免事故发生 能够指示人们尽快逃离 或者指示人们采取正确、有效、得力的措施 对危害加以遏制 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新《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近日,深圳龙岗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辖区某电力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配电房有三处电压380伏以上配电箱未张贴安全警示标志、杂物房一处电压400伏配电箱未张贴安全警示标志。 执法人员当即开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配电箱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处理。 “该单位四处配电箱均为电压380伏以上配电箱,无论是操作还是检修,均属于可能引起触电事故的作业,此时都应戴绝缘手套。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目的,是为了警示所有人应谨慎操作,小心触电。”据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坂田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没有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操作人员可能一时疏忽,操作不慎,380伏高电压将致人触电身亡。被处罚的单位作为电力技术专业公司,明知电压380伏配电箱具有触电危险性,完全知道国家强制性标准《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第4.2.3条表2编号2-7的规定,应在配电箱上张贴“小心触电”的安全警示标志,但还是疏于日常管理,安全意识松懈,对触电事故隐患心存侥幸,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对此,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坂田中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参照《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版)》违法行为编号1011的规定,对该涉事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25000元的行政处罚。 龙岗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深圳市嘉兆珠宝首饰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11项事故隐患。 3月3日执法人员对深圳市嘉兆珠宝首饰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问题逾期未整改(第三车间气瓶间前面两处电源开关盒仍未张贴“当心触电”安全警示标志,不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第4.2.3条表2 2-7的规定),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4月13日,龙岗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厂长(安全管理人员)孙某某处以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2月24日,龙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卓越五金弹簧(深圳)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2项违法行为:1.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2人)及考核结果等情况;2.未在二楼车间弹簧机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十一处)。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4月6日,龙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第九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上述二项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0.2万元、罚款4.8万元,合并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1)安全标志应设置在与安全有关的明显地方,并保证人们有足够的时间注意其所表示的内容。 (2)设立于某一特定位置的安全标志应被牢固地安装,保证其自身不会产生危险,所有的标志均应具有坚实的结构。 (3)当安全标志被置于墙壁或其它现存的结构上时,背景色应与标志上的主色形成对比色。 (4)对于那些所显示的信息已经无用的安全标志,应立即由设置处卸下,这对于警示特殊的临时性危险的标志尤其重要,否则会导致观察者对其它有用标志的忽视与干扰。 (5)多个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附最新最具指导性的安全标志设计模板 (1) 防止危害性事故的发生。首先要考虑:所有标志的安装位置都不可存在对人的危害。 (2) 可视性,标志安装位置的选择很重要,标志上显示的信息不仅要正确,而且对所有的观察者要清晰易读。 (3)安装高度。通常标志应安装于观察者水平视线稍高一点的位置,但有些情况置于其它水平位置则是适当的。 (4)危险和警告标志。危险和警告标志应设置在危险源前方足够远处,以保证观察者在首次看到标志及注意到此危险时有充足的时间,这一距离随不同情况而变化。例如,警告不要接触开关或其它电气设备的标志,应设置在它们近旁,而大厂区或运输道路上的标志,应设置于危险区域前方足够远的位置,以保证在到达危险区之前就可观察到此种警告,从而有所准备。 (5)安全标志不应设置于移动物体上,例如门、因为物体位置的任何变化都会造成对标志观察变得模糊不清。 (6)已安装好的标志不应被任意移动,除非位置的变化有益于标志的警示作用。 在日常的安全工作中会遇到一种情况,安全标志的排序问题很多时候都会产生歧义。主要集中于禁止和警告两种标志应该那个在前。有时候专家检查也是来回变换。其实,安全标志牌排序问题的歧义主要源于两个规范性文件: (1)结合安全警示标识,设置各作业场所,各作业环节,较大危险因素告知卡 (2)通过益戈风控系统能够快速生成危险告知卡。 扫码立即申请【免费试用】 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益戈目视化项目目前已覆盖多个领域,通过建立安全生产目视化手册,推动现场安全目视化标准化管理,避免“牛皮癣”式的标识粘贴,提升企业管理形象。 基于风险管控与安全文化氛围营造的目视化,不仅仅是标识标牌的设置,更是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体现,是看得见的安全管理,我们以创造视觉价值为使命。 通过目视化,为客户创建安全健康、和谐优美工作环境的创建,从而促进贵司规范、安全、高效、文明工厂建设。 竭诚为您服务 或添加小编微信咨询 |